信至国,召所从食漂母 ,赐千金。及下 乡南昌亭长,赐百钱,曰:“ 公,小人也,为德不卒。” 召辱己之少年令出胯下 者以为楚中尉。告诸将相曰:“此壮士也。 方辱我时,我宁不能杀之 邪?杀之无名,故忍而就於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