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 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