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 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 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 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 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 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 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 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 ,以此日 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 ,至上前, 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 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 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 ,不知臣者以臣 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 右幸臣每毁弘,上 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