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 千石欲为治者, 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 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 有殷中、杜少,齐 有徐勃,燕 赵之间有坚卢、 范生之属。 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 城邑,取库兵, 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 杀二千石,为檄 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 等衣绣衣 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 ,甚者数千人。 数岁,乃颇得其 渠率。散 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 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 “沈命法”, 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 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 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 ,恐不能得 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