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 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 之会。曰:“昔 周邑我先秦嬴 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 史以纪事,民多化 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 伐戎,戎败走。 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 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 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 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 。四十八 年,文公太子 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