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 景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 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 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 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 语为恶言 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