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何 罪之有也?”对曰: “足下不 知也。臣邻家有远 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,其 私之者忧之。其牺曰:公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 酒进之, 妾知其药酒也,进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 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父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 。忠至如 此,然不免于笞,此以忠信得罪 者也。臣之事, 适不幸而有类妾 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