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 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