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相初到,民自言 相,讼王取其财物百馀人。 田叔取其 渠率二十人,各笞五十, 馀各搏二十, 怒之曰:“ 王非若主邪 ?何自敢言若主!”鲁王闻之大惭,发中府钱,使 相偿之。相曰:“王自夺之,使相偿之,是 王为恶而相为善也。相毋 与偿之。”於 是王乃尽偿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