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者为同,礼者为异 。同则相亲,异则相敬。乐胜则流,礼胜则离 。合情饰貌者,礼乐之事也。礼义立,则贵贱等矣;乐文同,则上 下和矣;好恶 著,则贤 不肖别矣;刑禁暴,爵举 贤,则政均矣。仁以爱之 ,义以正之,如此则民治行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