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 也。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 其夫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 。其牺曰:公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后二日 ,夫至。妻使妾 奉卮酒进 之,妾知其药酒也,进之则 杀主父, 言之则逐主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父 大怒而笞之。故 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然不免于笞, 此以忠信得罪者也。臣之事, 适不幸而有类妾之 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