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 夏之政忠。忠 之敝,小 人以野,故殷人承之以敬。敬之敝,小人以鬼,故周人承之以文。 文之敝,小人以僿,故救僿 莫若以忠。三王之道若循环,终而复始。 周秦之间,可谓文敝矣 。秦政不改,反 酷刑法,岂不缪乎? 故汉兴,承敝 易变,使人不倦 ,得天统 矣。朝以十 月。车服黄屋左纛。葬长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