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 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 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 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 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 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 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 辅都尉及故九卿张 德等衣绣 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 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 饮食,坐连 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 乃颇得其渠率 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 川者,往往而群居, 无可柰何。於是作 “沈命法 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 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 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 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 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