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 贤之曰: 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 !”与君游果园, 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 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 又尝食我以 其馀桃。”故弥子 之行未变於初 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 憎之至变也 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 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 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