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 多闻,常称以 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 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 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 天子察其行 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 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 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 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 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 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 夫知臣者以臣为 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 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