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