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 外宽,内深次骨。 宣为左内史,周 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 而善候伺 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 ;上所欲释者,久系 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 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 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前主 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 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 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