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 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 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