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 相,诚欲以伯王为 志,则战 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之 残也,而都县 之费也。残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 之为残也 ,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 死士,令折辕而炊之,杀牛而觞士 ,则是路 军之道也。中 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 小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 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 日,尸死扶伤,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, 中哭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 家而葬,夷伤者空 财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华乐 ,故其费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