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 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 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 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 奉君。君曰:“ 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 我!”及弥子色 衰而爱弛,得罪 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 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 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 知当而加亲;见憎 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 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 之主而後 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