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 东守尉行县 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 廷尉。廷尉下 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 不知置辞。吏稍 侵辱之。勃 以千金与 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 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 子胜之尚之,故狱 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 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 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 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 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 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 之。”於是使 使持节赦绛侯 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 安知狱吏之贵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