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伯王为志,则 战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之 残也,而都县之费也。残费已先,而能 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之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, 令折辕而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 小县置社, 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日,尸死扶伤,虽若有功 也,军出费,中哭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 破家而葬 ,夷伤者空财而共药,完 者内酺而华乐 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