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 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 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