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 治之正也 ,所以禁暴而率 善人也。今犯法 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民不能自治, 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 且夫牧民而导之善 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 不正之法罪之, 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 之?朕未见其便, 其孰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 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 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