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 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 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 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 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 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 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 所买器,乃葬器也, 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 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 之益急。初,吏捕 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 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