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 必坏;三年不为乐, 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 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 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 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 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 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 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