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诸侯,入事 秦,因以瑕衅 ,以辅始皇,卒成帝业,斯为三公,可谓尊用矣。斯知六之归,不 务明政以 补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 重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 ,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 乃欲谏争,不亦末乎!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之 异。不然,斯之 功且与周、召列 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