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 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 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 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 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 。诏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 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 上无意杀魏其 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 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