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 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 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 自治,故 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 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 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 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 不正之法 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 暴者也。 何以禁之?朕未见 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 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