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 。孝景时 ,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 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 乃有蜚语为恶言闻 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