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 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 甲,令家人持兵 以见之。其後人有 上书告勃欲反 ,下廷尉。 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 知置辞。吏稍侵 辱之。勃以千 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 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 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 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 急,薄昭为言薄太 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 ,不以此时 反,今居一小 县,顾欲反 邪!”文 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 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 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