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 肉。後母死,服丧 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 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 肯面折庭争。於是 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 岁中,至左 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 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 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 言皆听,以此日 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 情实,始与臣等 建此议,今 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 为忠,不知臣者 以臣为不忠。” 上然弘言。左 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 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