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 亡人、赘婿 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 为桂林、象郡、 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 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 东,属之 阴山,以为十四县, 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 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 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