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 侯子为父买工官尚 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 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 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 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 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 ,乃葬器也, 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 纵不反地上,即欲 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 初,吏捕条侯,条 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 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,呕血 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