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 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 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 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 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 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 无意杀魏其,魏其 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