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 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 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 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 为母之故而犯刖罪 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 。君曰: 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 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 於君。君曰: 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 以其馀桃。”故弥 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 故有爱於主,则知 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 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