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 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