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伯王为志,则战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之残也 ,而都县之费也 。残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之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 食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之 ,杀牛而觞 士,则是路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, 君翳酿,通都小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 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 日,尸死扶 伤,虽若有 功也,军出费 ,中哭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 者破家而葬,夷伤者空 财而共药, 完者内酺而华乐,故其费 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