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 多闻,常称 以为人主 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 被,食不重 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 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 ,不肯面折 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 厚,辩论有 馀,习文法 吏事,而又缘 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 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 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 皆听,以 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 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 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 齐人多诈而无情实 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 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 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 弘,上益厚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