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 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 侯。”乃卜 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 ,用三牢。十三年 ,初有史以纪 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 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 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 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 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