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 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 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 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 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