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 闻,常称以为人 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 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 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 子察其行敦厚,辩 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 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 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 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 弘推其後, 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 。尝与公卿约议, 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 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 议,今皆倍之 ,不忠。 ”上问弘 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 忠,不知臣者以臣 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