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夏之政 忠。忠之敝,小人 以野,故殷人承之以 敬。敬之 敝,小人以鬼,故周人承之 以文。文之敝,小人以僿,故救僿莫若以忠。三王之 道若循环,终而复 始。周秦之间,可谓文敝矣。 秦政不改,反酷 刑法,岂不缪 乎?故汉兴,承敝易变,使 人不倦,得天统 矣。朝以十月。车服黄屋左纛。葬长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