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 既而弥子 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 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 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 子食桃而甘, 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 ”及弥子色衰而 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 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 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 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 後说之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