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 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 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 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 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 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 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 所是疏为 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