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 大小皆关 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