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 ,外宽,内 深次骨。宣为 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 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 微见其冤状。客 有让周曰 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 专以人主意指 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 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 ,何古之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