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 皆赋,得自除 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 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 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 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 ,去“丞相” 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 乘牛车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