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