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身体不得摇,骨肉 不相任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 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 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 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 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 之趋也而徐之 ,不应天道 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 ,此论病之 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 气争而邪气入, 非年少所能复之也 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 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 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”